=========2月17日最新消息=========
商家已答应返还网友每月52元的话费,并且一次性补齐!感谢大家支持,请继续关注!
【第四城代理律师】本次IPHONE4团购事件律师函已出,商家将于明天收到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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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城公开信&各界声援】真诚呼吁全行业关注和重视互联网诚信,陆续更新社会各界对此事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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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电子商务的寒冬到来了?那是玩票的主儿自取灭亡!
谁说电子商务的诚信降到了极点?那是需要整个产业链共同捍卫的!
面对电商的不诚信行为,只有拿出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才是王道!
面对产业链中的不良商家,第四城要和所有4cer联合起来,打倒JS!
第四城严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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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锦江区X索通讯:
代表:刘XX,电话为137XXXX8880:
请于本帖发布起48小时内与第四城取得联系,并对你的违约行为作出赔偿和道歉。
否则,第四城管理组将代表第四城网站以及其他十余位第四城网友,全权委托“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合法利益,维护第四城网友的消费权益,捍卫第四城的名誉。
事件回顾:
2011年4月26日第四城必购与一通讯商家签订合同,与2011年4月28日上刊出售商家IPHONE4的手机定金。按照合同规定,第四城网友可支付5550元,即可获得一部IPhone4黑色手机,其中包含了3840元的话费,每月返还160元话费。

(这是第四城与之合同扫描件细节)

(这是经该商家确认过的当天必购关于资费的描述)
产品上线后,我们接到商家通知:移动单方面更改协议合同要被迫终止。于是第四城必购于2011年5月5日将该产品下线,最终成交量有10多台Iphone4手机。因移动公司更改了合同内容,我们特别询问过商家:之前购买的网友能否按照之前的合同内容支付每月返还160元的话费?商家肯定的说能够按照之前合同返还,故而对之前出售了的网友并未退款。
按照合同内容,每月本因返还160元话费,但自购买手机后的第一个月只返还了网友108元,网友发帖告诉疑问,我们第一时间联系到商家,商家回复是:将在第二个月补上上个月所欠的52元,之后每个月也将返还160元话费。

但是第二个月后,商家并未补偿,还是按108元返还。陆续又有网友在发贴疑问,我们都在第一时间联系商家询问,之前商家都按照同样的理由回复第四城必购。并且把责任都归于“移动公司单方面毁约”,多次协商并未得到实质性进展。

2011年9月,第四城管理组联系所有购机的第四城网友了解情况,并将网友反馈的信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知会到了该商家,并要求其以商家名义(即,非移动的名义)返还网友每个月52元的差额,但是商家只给其中发帖投诉的4名网友补了2个月的话费,之后并没再进行任何补额行为。

第四城管理组之后与商家多次联系,商家都以各种借口推脱,直到今天该商家也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动作。
第四城管理组就此事咨询“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赵律师,赵律师给我们解释称:从法律角度上讲,网友系与商家签订的移动手机和话费套餐协议,第四城必购平台作为广告发布平台只要尽到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是,第四城管理组认为,网友是因为信任第四城平台才发生的交易行为,第四城管理组应该承担起维护自己网友合法权益的责任!
因此,为维护第四城网友的合法权益,以及第四城网站的名誉,第四城管理组将代表第四城网友,全权委托“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对该不良商家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为净化四川电子商务环境和重塑平台公信力付出自己的努力!
即日起,第四城管理组与“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将全力推动该事件,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公布事件进展,这也许是西部地区第一起涉及到网上团购项目的电子商务法律纠纷,敬请各位4Cer关注和监督,参与到这极具历史意义的事件中。
我们在此感谢这十多位第四城网友在此事件中自始至终对第四城管理组的信任,我们会尽一切所能为维护自己网友的合法权益战斗到底!也感谢所有第四城网友这么多年来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为我们大家公正、温暖、诚信的网络环境共同努力!!!
第四城管理组
2012.02.15
48#“四川胡云律所”的回复:
此事件发生以后,四城高度重视,已经多次就此事向我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现已经和我事务所签订书面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正式授权我事务所律师全权代理此事,我事务所将就此事向涉案商家发送律师函,若协商不成,则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四城及广大网友的合法权益!
http://www.91town.com/viewthread.php?tid=124369904&page=4&fromuid=268725#pid33965917
感谢成都互联网同行的全力支持和声援!